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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办学研究项目立项招标工作的通知
2025-07-01 16:14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点击次数)

2025年是我校启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依托办学水平研究项目,专项开展“十五五”发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为我校规划编制提供理论与实践基础。

根据《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92号)》文件(附件1)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原则,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及类型

办学研究项目是“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的预研项目,项目选题紧紧围绕发展规划编制的重点及难点问题,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为委托项目,在2025年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中选题立项。

一般项目为自选项目,面向全校招标立项,选题自拟。

二、项目申报人及成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

重点项目采取双主持人制,一般项目采取单主持人制。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在立项研究领域具有一定专长的专业研究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负责项目的组织、论证、计划和研究。双主持人制中,其中一位主持人必须是项目相关工作领域的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主持一个项目,正在承担项目的主持人,应完成已有研究任务,并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主持新项目。

2.项目组成员

项目研究内容涉及负责相关工作的主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时,应吸纳其参与项目研究,鼓励多部门协作、团队组合,鼓励具有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教师和学生参与。项目组成员人数一般为5-7人(学生参与者不计在内),并指定其中一人兼任项目组秘书。每个申请团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请立项,不同项目团队成员不可交叉。

三、项目申报评审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立项招标题目确定拟申报项目名称,并召集项目组成员(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召集项目第二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组成项目组;

2.项目组成员填报立项申请书

3.项目主持人上报立项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参加立项答辩

4.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开展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5.入选项目组主持人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书,学校下达任务书

四、项目验收鉴定

1.项目完成时限为20251014,项目研究时间自立项日算起;

2.项目成果完成后,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成果验收鉴定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三份项目研究成果,一并报送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3.召开验收会,项目研究成果通过专家组结项验收,由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办理结项手续,并颁发《项目结项证书》;重点项目可比照教育厅一般教改项目。

4.未能通过结项验收的,专家组视情况确定项目组一至三个月的限期修改时间项目组在修改、完善后可重新申请验收,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对于只有论文形式的成果,学校将不予支持和验收。

5.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作为决策参考,及时摘报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

五、上报材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持人填写2025年办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于2025710日前报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电子文档通过校园网邮箱发至2023062@hlju.edu.cn

联系人:王乙棋、高传军

话:86609144 86604201

附件:

1.《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92号)》

2.2025年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571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92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5年黑龙江大学办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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